从百岁老人保健费到70岁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
——写在中国老龄事业发展三十年
(陕西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宣处处长 于昭勇)
1982年7月26日至8月6日,联合国“老龄问题世界大会”召开,讨论如何保障老年人的各种权利和社会福利,以及如何确保老龄人有机会对本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经国务院批准,老龄问题世界大会中国委员会成立。
老龄问题世界大会中国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中国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的开始,至今已发展三十年,老龄工作机构从无到有,如若人的成长,至今步入了而立之年,笔者从1987年在陕西省实行的百岁老人保健费到2012年3月15日印发的《陕西省老年人优待服务办法》,简述老年人补贴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百岁老人保健费到七十岁老人生活保健补贴,为作过这些工作经历的同志们,作一回顾和梳理。
一、自1986年4月,陕西省老龄工作机构成立之初起至今,老年人生活补贴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987-1997
1、1987年9月11日,“各地民政部门应以政府名义给百岁老人每人每月10元保健费”。(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老龄问题委员会《关于发给百岁以上老人保健费的通知》陕民发〔87〕140号)
2、“从八九年一月一日起,改为‘给95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10元保健费’” 。(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老龄问题委员会《关于发给95岁以上老人保健费的补充通知》陕民发〔88〕050号)
3、自1986年4月陕西省老龄工作建立,到1987年9月出台发给百岁老人保健费仅仅用了一年半的时间。
为九十五岁以上老人,实行了近十年一直延续至1997年发放百岁老人助养金时,95年岁以上老年人保健费发放标准为30元。
从陕民发〔87〕140号文件来看,省级的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发放,实现了全省初始起步。并且形成全省范围内统一年龄、统一标准。此阶段老年人生活保健费的发放,是老龄工作机构成立初期,由政府组成部门联合出台政策,成为老年人生活补贴雏形。
第二阶段 1997-2005
百岁(95岁)老年人助养金实施阶段
1997年7月10日陕西省老年基金会向全省百岁老年人发放助养金,每人每月70元,在实际发放过程中,不仅限于百岁老人,年龄有下延。
此阶段是老年社会组织由97年以前节日、庆典、大型活动时的慰问救助,为百岁或高龄老人一次性补贴形式转变为一种经常性按人按月发给。老年社会组织所做的百岁(在实际发放中年龄有下延)老年人助养金发放的形式,作为老年人提供福利有益补充,积极引导政府、社会等各界为更多的老年人提供更多的福利,起到试验先行和先导的作用。
第三阶段2005-2010
全省统一经费来源、统一年龄、统一发放标准的高龄老龄老人保健补贴发放阶段
2005年9月30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出台《陕西省老年人优待办法》(陕政发〔2005〕31号),为九十岁以上老年发给不少于50元的生活保健补贴,办法中明确经费来源为财政资金,自此办法的出台,在陕西全省范围内形成统一由财政经费来源保障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的发放。
这一办法的出台,也是这一阶段一个重要的标志,由原来政府组成部门和社会组织做的工作,以这样一个办法,正式确立了老年人生活补贴成为政府主导,提高老年人物质生活重要政策保障,也是老年人生活补贴基本形成并向更深更广发展重要阶段。
第四阶段:2010-2012
2010年9月,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建立高龄老人补贴制度的意见》(陕政办发〔2010〕111号),为八十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发放高龄补贴,80岁以上的不少于50元,九十岁以上的不少于100元,百岁以上的不少于200元的标准。资金由省市县三级保障。
2012年3月15日省长赵正永签发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57号),省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2年5月1日起为全省70岁以上的老人发放老年人保健补贴,从为80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到这省长令的出台仅仅一年半的时间。
以此令的出台为重要标志,老年人生活补贴将趋于更加完善和成熟,全国第一个实施为70岁—79岁老年人发放生活补贴的普惠型政策省,补贴的标准也居全国之冠。
二、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几个特点
1、政策文件出台所用的时间越来越短
经历1987年4月、1997年6月、2005年9月、2010年10月,2012年2月,每次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出台的时间相隔为10年、8年、5年、1年半,时间间隔越来越短,为老年人发放补贴各方面达成共识所需要的时间越来越少,也是老龄工作机构协调开展工作的力度越来越大,方法更加科学,措施更加有效的结果。
2、提高补贴标准扩大受益老龄群体(简称:提标扩面)
提高补贴标准 随着经济发展,每次将下延至年龄段补贴标准均为每人每月50元。并将上一个年龄段的标准提高一倍。
以2010年为80岁以上老年人为例:全省年发放补贴4亿多元。
2012年,全省共需年为7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补贴15亿元以上。
扩大受益老龄群体 老年人享受补贴的年龄四次下延,受益老年人越来越多。
1987年100岁以上400人左右(估算);1988年95以上岁5000人左右(估算);2005年90岁以上6万人;2010年80岁以上62万人;2012年70岁以上220万。
提高标准扩大受益老人群体一是党的执政理念“利为民所谋”——利为老年人所谋的具体实践;二是百善孝为先——尊老敬老孝老,让老年人晚年生活更加幸福和更加有尊的奠定物质保障基础;三是从另一个侧面也反映了陕西省经济发展的成果一大展示。
三、写在全国老龄事业发展三十年
老年人福利政策的出台,以经济社会发展为基础并与之相适应。从陕西省自1987年到今年,老年人生活补贴从无到有,享受的群体由百岁、95岁、90岁、80岁、70岁年龄下延的变化,一年一小步,五年一大步,第二十五年跨了大步。同时也相信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老年人的福利会越来越多,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