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陕西省人代会召开期间,省人大代表提出了一些议案。11月26日,陕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继续召开,上午分组审议了对部分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建议采纳第13号“关于提请省人大制定《陕西省帝陵保护条例》的议案”。 该议案由张彦等10名省人大代表联名提出。
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经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并对我省部分帝陵进行实地查看后认为,帝陵是祖先给陕西留下的珍贵文化遗产,保护好这些文化遗产,对传承历史文化具有重大意义。但我省帝陵数量多,面积广,帝陵保护与群众生产生活、基本建设、旅游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比较突出。 目前仍存在政府职责落实不到位、群众实际收入降低、各项保障制度不健全、保护规划制定工作滞后、建设工程不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开山炸石破坏历史风貌和自然环境、盗窃盗掘帝陵和陪葬墓犯罪活动猖獗等诸多问题。有必要通过立法进一步加强对帝陵的保护和利用。 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提出,鉴于帝陵保护立法具有独创性,且立法条件基本成熟,建议省人大常委会适时将《陕西省帝陵保护条例》列入立法计划。(记者 杜鹃)